监外执行刚满又犯事还能再办监外执行吗
宁波北仑刑事律师
2025-06-13
1.监外执行需满足法定条件,像患严重疾病要保外就医、怀孕或哺乳婴儿、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等。
2.监外执行刚满又犯新罪,表明其人身和社会危险性大,不符合“不危害社会”这一要求。
3.司法机关决定是否监外执行时会看罪犯过往表现,有期满又犯新罪情况的,会从严把控,再次监外执行成功概率低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监外执行刚满又犯事通常难以再次办理监外执行。监外执行有严格法定情形,像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、怀孕或哺乳妇女、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等。罪犯监外执行刚满就犯新罪,说明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大,不符合“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”的要求。
2.司法机关决定是否适用监外执行时,会综合考量罪犯过往表现。有监外执行期满又犯新罪情节的,司法机关会慎重对待,从严把握监外执行适用。
3.建议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,定期跟踪其行为表现,防止再次犯罪。同时,对于再次犯罪的罪犯依法严惩,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监外执行刚满又犯事,一般较难再次办理监外执行。
法律解析:
监外执行有明确的法定情形,包括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、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、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。罪犯监外执行刚满又犯新罪,体现出其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,不符合“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”的条件。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适用监外执行时,会全面考量罪犯的过往表现,对于有监外执行期满又犯新罪情节的,通常会从严把握监外执行的适用,因此再次办理监外执行成功的概率较低。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监外执行有着明确的法定情形,包括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、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、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。
(2)监外执行刚满又犯事的罪犯,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,不满足“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”的要求。
(3)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适用监外执行时,会综合考量罪犯过往表现。对于有监外执行期满又犯新罪情节的,会慎重对待,从严把握监外执行的适用,所以再次办理监外执行成功概率较低。
提醒:监外执行期间应严格遵守规定,若期满又犯事将难以再次获得监外执行机会,不同案情处理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监外执行刚满又犯事的情况,若符合法定的监外执行情形如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、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、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,可积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,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,向司法机关提出监外执行申请。
(二)可以尝试向司法机关诚恳表达悔意,表明自身改造情况和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决心,争取司法机关的信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,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:
(一)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;
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(三)生活不能自理,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。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,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。
2.监外执行刚满又犯新罪,表明其人身和社会危险性大,不符合“不危害社会”这一要求。
3.司法机关决定是否监外执行时会看罪犯过往表现,有期满又犯新罪情况的,会从严把控,再次监外执行成功概率低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监外执行刚满又犯事通常难以再次办理监外执行。监外执行有严格法定情形,像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、怀孕或哺乳妇女、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等。罪犯监外执行刚满就犯新罪,说明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大,不符合“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”的要求。
2.司法机关决定是否适用监外执行时,会综合考量罪犯过往表现。有监外执行期满又犯新罪情节的,司法机关会慎重对待,从严把握监外执行适用。
3.建议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,定期跟踪其行为表现,防止再次犯罪。同时,对于再次犯罪的罪犯依法严惩,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监外执行刚满又犯事,一般较难再次办理监外执行。
法律解析:
监外执行有明确的法定情形,包括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、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、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。罪犯监外执行刚满又犯新罪,体现出其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,不符合“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”的条件。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适用监外执行时,会全面考量罪犯的过往表现,对于有监外执行期满又犯新罪情节的,通常会从严把握监外执行的适用,因此再次办理监外执行成功的概率较低。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监外执行有着明确的法定情形,包括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、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、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。
(2)监外执行刚满又犯事的罪犯,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,不满足“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”的要求。
(3)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适用监外执行时,会综合考量罪犯过往表现。对于有监外执行期满又犯新罪情节的,会慎重对待,从严把握监外执行的适用,所以再次办理监外执行成功概率较低。
提醒:监外执行期间应严格遵守规定,若期满又犯事将难以再次获得监外执行机会,不同案情处理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监外执行刚满又犯事的情况,若符合法定的监外执行情形如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、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、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,可积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,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,向司法机关提出监外执行申请。
(二)可以尝试向司法机关诚恳表达悔意,表明自身改造情况和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决心,争取司法机关的信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,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:
(一)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;
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(三)生活不能自理,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。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,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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